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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藏医药大学总务处饮食中心主任工作职责
2021-10-25 11:44  


在总务处的正确领导下,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,按照“师生至上、保本微利、优质服务”的原则,做好监督、检查、管理和调节工作。具体履行以下职责。
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、自治区关于高校饮食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、政策、遵守学院、总务处规章制度,高质量的为师生提供一日三餐服务。

二、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,坚持采购鲜、活原料,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疏分开存放,并严格定期检查,不出售腐烂变质食物,严防食物中毒。

三、严格执行物价政策,坚持合理稳定的方针,实行按质论价、分等论价、优质论价、时菜时价的原则。以价格合理,微利不亏为标准。

四、监督改善服务态度,要求服务人员做到主动、热情、耐心、周到的为就餐师生服务;不断增添服务项目,跟随社会生活水平的发展,提高就餐环境档次并不断增加 符合标准化食堂的炊具、卫生洁具。

五、制定严谨的《服务公约》,严格遵守服务纪律,工作时间衣冠整洁,穿戴工作服、帽、口罩。监督检查举止端庄,待人有礼,使用规范文明用语。

六、定期制定并公布食谱,做到营养丰富平衡,符合师生健康需要。

七、科学制定食堂发展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、考核标准,并完善监督秩序,确保服务标准落实到位。科学制定饭菜品种花样、质量标准,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日常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
八、建立畅通的师生沟通渠道,注意倾听消费者的意见,做好毕业生退卡及日常管理工作。

九、饮食中心负责人认真做好食堂业主的教育工作,从严抓好各窗口的检察监督工作,抓实规范各业主的从业行为,实现服务中心和谐发展和食堂业主共同发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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